中新網寧波8月2日電(記者 何蔣勇)浙江寧波一男子為討女友歡心,除瞭花光自己全部的積蓄外,還偷偷賣掉老板的奧迪車給女友買禮物,到頭來卻發現女友告訴自己是假姓名,並非真心愛自己,為此這個“癡心”男人惹來瞭連環官司,不僅被判刑4年,還被人追債16萬。 張某是北侖人,在北侖一傢企業裡做司機。2008年5月,張某認識瞭馮某,20出頭,人長得很漂亮,他很是喜歡,經常給馮某買東西。3個月下來,張某工作積攢下來的幾萬元用得差不多瞭,為瞭討好馮某,隻好四處借錢。 2008年8月,張某公司的老板金某用23萬元買瞭一輛二手奧迪轎車,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張某便打起瞭奧迪車的主意。因之前,張某曾介紹生意給車輛買賣中介的王某,倆人認識。這次,他給王某打電話,說金某想把剛買的奧迪車賣掉,問他要不要。王某說要的,想啥時賣掉就啥時候把車子開過去給他。 當年8月28日上午,金某帶齊證件準備去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剛好一個朋友打電話請客吃飯。此時,金某就讓張某一個人去辦過戶手續,並把辦過戶手續的所有資料都給瞭張某。張某欣喜若狂,直接開車到王某處,把所有資料給王某看,王某看好後認為可以買賣,倆人就談價格,最終談定16萬元,王某當場支付瞭購車款。張某拿瞭錢,立即帶上女友馮某離開瞭寧波。到瞭下午4時左右,金某看張某還沒有回來,電話也關機,感覺事情不對,就立刻報瞭警。 2008年9月4日,渾然不知的王某將奧迪車以19萬元的價格賣給瞭另一人,兩人開著車到二手車交易市場辦理過戶手續,但正準備辦理手續時,被派出所民警給帶走瞭。王某這才知道張某騙瞭自己,“張某說是他老板要賣的,我想想16萬元的價格還便宜,就買瞭,準備再賣出去賺點差價,過戶要花1000多元,車子的證件是齊全的,如果找到買傢過戶手續也好辦的,為瞭省那1000元,我就沒有過戶。” 2009年4月,張某被抓獲,可16萬元早已被他揮霍一空,原來他帶馮某去瞭溫州、杭州、四川等地“瀟灑”,並給馮某買瞭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項鏈等物品。可被抓之後,馮某卻告訴他自己名字是假的,根本沒有告訴他真名,也不愛他,看重的隻是他的錢財。2010年3月,張某因詐騙罪被判刑4年。 因奧迪車還給瞭金某,今年6月,身陷囹圄的張某又被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返還16萬購車款。近日,鎮海法院做出判決,支持瞭王某的訴訟請求,要求張某在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返還16萬購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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