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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定損十賠九不足 定損太高或被辭退

台中電動車多年來,保險公司“車險定損十賠九不足”的不公平做法一直是消費者被迫忍受的霸王規則。昨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對此現象背後的兩個關鍵問題進行曝光。據報道,保險公司之所以能降低車險定損金額,是由於使用瞭副廠配件代替瞭原廠配件作為定損價格依據,而大多數車主對此並不知情。此外,一些保險公司對車險定損員的考核指標與車險定損金額直接掛鉤,如果不按公司要求按低價定損,定損員不僅收入減少,還可能丟掉工作。  保險公司定損  “十賠九不足”  2009年,南京某公司一臺商務車在高速公路上爆胎導致事故,這輛車在安邦保險公司投瞭保險限額為48萬元的車損險,保險公司受理後為這輛車定損,金額為5820元。當事人認為定損金額跟他的實際損失相差非常大,就請當地鎮江潭子電動車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再次定損,鑒定結論為損失30500元。就在雙方交涉過程中,這輛車於2009年6月在高速公路上再次出險,這一次保險公司定損金額是13185元,而南京市物價局的定損金額是3萬餘元。  由於雙方分歧太大,在經過一年的交涉也沒有結果的情況下,車主將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告上瞭法庭。最終車主依法拿到瞭賠償,據法官介紹,因車輛受損後定損標準產生的訴訟占到車輛商業保險訴訟的30%左右。雖然這類訴訟幾乎都是消費者勝訴,但是在處理完訴訟個案後,保險公司方面在正常理賠流程中仍然堅持不認可第三方鑒定,消費者隻能提起訴訟,最後通過法院的判決得到賠償。  兩套定損標準  忽悠外行車主  保險公司為什麼要刻意地壓低定損金額呢?經過台中電動車出租長達九個月的深入調查,記者瞭解到,在多數保險公司內部都有一份《常用車型零配件價格目錄表》,目錄中詳細列出瞭各種常見車型的常用配件價格。但絕大多數零配件都有兩種價格:市場價和精友價,兩種價格差距巨大,比如,帕薩特前保險杠,所謂的市場價為580元,所謂的精友價為1010元。  據業內人士介紹,這兩種價格實際上就是兩套標準。精友價是正廠件(由汽車生產廠傢授權的廠傢生產的配件)的價格數據,市場價就是副廠件(沒有經過汽車生產廠傢授權的廠傢生產的配件)的價格數據,大多數車主對此並不知情。遇到維權意識強的專業客戶,定損員才按使用正廠件的價格定損。據悉,使用副廠件的客戶的比例遠遠超過80%。  定損金額越低  員工收入越高  記者調查瞭解到,保險公司台中電動自行車工作人員之所以想盡辦法用副廠件等手段壓低賠付金額,是因為這與他們的月收入“掛鉤”。如果保險公司定損的金額偏高,就會直接導致賠付支出加大。因此,保險公司的考核辦法基本原理是一致:個案賠付金額下降,則綜合賠付率下降,則全員月度績效薪酬及機構負責人基本工資上升或得以保全。此前做過保險公司理賠員的吳小飛告訴記者,如果盡量公正地定損,盡管會使客戶滿意,卻容易被公司裁掉。  專傢指出,目前中國保險業的問題已經超越瞭損害消費者利益這條紅線,相當一部分保險公司甚至在追逐不正當利益的過程中已經傷害瞭保險行業自身的利益。“消費者遇到風險時,保險公司會用最大努力去兌現當初的承諾。這才是保險公司這種商業行為存在的一個合理性基礎。” 保險實務專傢潘浩說。(文章台中電動車補助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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